文:姚光珍 (管理咨询部 注册税务师)
【摘 要】税收已经成为现代生活中的一个热点,税收筹划日益成为纳税人理财或经营管理整体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筹划的含义是什么,做税收筹划有什么意义,哪种企业需要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应掌握的时机,做税收筹划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关键词】税收;筹划
税收已经成为现代生活中的一个热点,因为不论法人、自然人,不论富人、穷人,都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纳税,而作为纳税人都希望减轻自己的负担。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纳税人对税收筹划极为重视。随着我国加入WTO后过渡期的结束,国内市场竞争更趋激烈,要想在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国内企业越来越热衷于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日益成为纳税人理财或经营管理整体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及意义
税收筹划一般具有“三性”:合法性、筹划性和目的性。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自行或通过涉税专家的帮助,为了实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而对自身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经济业务的涉税事项,进行设计和实施的过程,它直接表现为通过少缴税、延迟缴税、降低纳税成本和规避涉税风险而获取税收利益。
在笔者从事涉税工作的多年实践中,不经意间发现一个现象,就是:100%的企业都多交税,而100%的企业都存在偷税问题。究其深层次的原因,一方面是多数企业不能适应目前多变的税制环境,另一方面,企业不重视涉税问题,认为以前纳税不算个事,现在还是不算个事。出了事,大不了找人摆平。摆平即为人情税,“人情税”,本质上属于偷税,随着税制的不断完善,偷税付出的成本会越来越大。要有效减轻税负,就只剩下筹划这一条路了。
二、哪种企业需要税收筹划
从理论上讲,任何企业都需要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具有普遍性。我们认为,以下类型的企业更需要开展筹划,获得的收益应该较大。
1、新办或正在申办的企业
这类企业有足够的税收筹划空间。企业创建开始或新增项目开始就开展税收筹划,或聘请税务顾问搞专业的筹划,可以充分享受国家产业政策,同时也可以使企业在财税核算方面起好头,迈好步。
2、财税核算比较薄弱的企业
财税核算比较薄弱的企业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内部缺乏严格的财税核算内部控制制度,容易出现财税风险;二是财会人员的素质偏低,不能准确进行财税核算,财税风险大。而这两个方面都容易引发财税风险,稍不留意就会造成巨大的财务损失,这类企业应及早规范财税核算,开展税收筹划。
3、财税核算比较复杂的企业
有些企业财税核算比较复杂,有的涉及出口退税业务,有的涉及税种较多,还有的企业经常遇到较为复杂的涉税业务,如涉及申请减免税、涉及有较大额度的所得税等。这类企业因为涉税核算较为复杂,应该做好税收筹划,做好长远税收规划。
4、曾被税务机关处罚过的企业
俗话说“亡羊补牢未为迟也”,曾被税务机关处罚过的企业应警钟长鸣,要重视税收筹划活动的开展,及早找出财税漏洞,防患于未然。
5、筹划空间大的企业
一般来讲,资产规模和收入规模较大,组织结构庞杂,经营活动复杂,涉及的税种及税收政策复杂的企业,其税收筹划的空间较大。而这类企业一旦出现问题,税收损失也较大,比如许多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可以充分享受税收筹划的好处。而一旦某个问题处理不好,也可能遭受巨大的损失。因此,这种企业最值得花费人力、财力做筹划。大型企业一般都设有税务部或税务顾问。
三、税收筹划的时机
怎样做好税收筹划?把握好筹划的时机相当重要,根据税收筹划的原理,结合现代企业经济活动的特点,企业应在以下几个时机进行筹划:
(一)日常经营筹划最基本
学好、用好税法,严格按税法办事,以避免涉税处理上产生不应有的损失,是最基本的税收筹划。细微的筹划应随时贯穿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当中。对日常经营活动的筹划,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收受发票方面
企业接受了不规范的发票或者接受了不正当的发票,或者在正规发票的种类上未取得自己所需的发票,对企业来讲都是不利的。再比如:企业委托某个修理厂进行设备小型维修,结算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该部分维修费的进项税额就得不到抵扣,由此影响到企业的成本和利润。
2、帐务处理方面
企业日常帐务处理的好坏,影响到涉税计算的正确与否。
3、发票开具方面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发票的规定开具发票,特别是对增值税发票的开具
(二)以重大决策筹划为重点
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融资,税法对不同的融资方式有不同的规定。如税法规定向一个关联企业的融资,超过注册资本50%部分的利息不得在税前列支等,这就需要选择融资渠道、数额。
在进行重大分配决策时,企业在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时要兼顾对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影响
四、怎样做税收筹划
当前,税收因素在企业的决策中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要改变这一现状,首先,企业领导要给予重视。其次,部门配合是税收筹划成功不可或缺的关键因素。由于税收筹划是企业经营决策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策划,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如人力部门的工资方案,采购部门的采购原材料行为,销售部门的销售产品等。因此,树立全局意识,将税收因素着眼于总体的管理决策之中,选择企业总体收益最大的方案,才能增收节税。
怎样才能做好税收筹划,针对不同的企业,具体的方法会有很多,在此,限于篇幅,笔者只列示比较有普遍性的实例。
税收筹划要抓住三个结合点。开展税收筹划的过程可以用以下流程来表示:税收筹划=业务流程+税收政策+筹划方法+会计处理。从这一流程中可以看出,要做好税收筹划工作,需要抓住三个结合点,即将业务流程和现行的有关税收政策结合起来;将税收政策与其相适应的税收筹划方法结合起来;将恰当的税收筹划方法与相应的会计处理技巧结合起来。
让我们来看一个案例:某企业生产销售纯净水,在销售时一并收取水桶的押金,这就是前面所述的业务流程,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收取包装物押金,超过一年未退还的,全额征收增值税,这就是前面所述的税收政策,有了业务流程和纳税政策,企业就需要进行税收筹划,因而涉及到第二个结合点。税收筹划的分析过程是这样的:正常销售纯净水,纳税是合情合理的,但如果包装物押金全额征收17%的增值税,就显得合法不合理。因为包装物押金迟早要退还给购货单位,销售单位并没有实现这部分的销售收入,只是周转使用而已。税收法律法规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防止企业在包装物实现销售收入时仍逃避纳税义务。销售方怎么样才能不就包装物押金缴纳增值税?就这需要将税收政策与税收筹划方法有效地加以结合。结合这个具体的案例,找到的税收筹划突破口就是“一年”这个期限。如果押金能在一年以内进行操作,办理相关手续,也就不存在纳税的问题了。这里找到“突破口”就是税收筹划方法。因此第二个结合点是做好税收筹划整个工作最关键的环节。
在具体操作中,企业需要恰当的运用会计处理方法,这就是第三个结合点需要解决的问题。会计处理应怎样为税收筹划服务呢?
第一,会计工作的超前性。在企业筹建一开始就应该聘请会计专家参与,比如将来企业选择什么样的财务管理体制往往会影响企业筹划空间,而财务管理体制是由企业治理结构决定的,如果按常规行事,先确定企业治理结构,再确定财务管理体制,待税收筹划时发现财务管理体制不利于节税,再倒过来调整企业治理结构,那就事倍功半了。
第二,会计处理的全过程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企业生命周期中的税收筹划都要依靠会计来实现。例如,企业开办费的归集分摊方法,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等等,这些费用都要在税前扣除。怎么扣除,何时扣除对企业更有利?怎样设计才能使企业做到税收减免和节税兼得?这些都要通过制定企业会计政策加以规定。在制定会计政策时,就需要看得长远一点,顾及企业生命的10年、20年,直到整个寿命周期。二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每个环节的税收筹划也需要会计来实现。比如销售商品的计价,企业应如何利用价格平台进行促销?在税法规定的赊销和分期收款框架内,如何运用会计手段推迟确认收入的实现,达到推迟纳税,为企业赢得资金的时间价值?这些既需要筹划技巧,也需要合适的会计处理来最终实现。
第三,会计处理的全面性。为了配合企业的税收筹划,会计处理方法的设计一定要具有全面性。从企业集团来讲,要妥善安排子公司利润的流向,使企业集团效益最大化;在企业内部要通过会计核算使出资人税负最小化,又要通过会计核算,使企业的员工激励机制得以实施,留住精英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
第四,会计人员要勤于钻研业务,参加税收筹划研讨,使会计处理方法合法地为筹划服务。通过具体分析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充分利用税法的优惠平台、空白平台、弹性平台等可达到节税的目的,那么是否掌握这些技巧就可以自然实现筹划目的呢?不是的,它还必须通过会计技巧,写在纸(凭证)上,记在账上,填在(申报)表上,才能得以实现。
在本案例中,一年之内会计处理是这样的:销售方将一年之内所收到的水桶押金在年末退还给消费者,第二年再重新收取押金,最终达到押金期限总是不超过一年,从而使包装物押金不必交纳增值税。在会计核算中,再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做税收筹划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一)企业税收筹划要关注政策变化
据了解,从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启动一系列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特别关注下列税收政策新规。
1、高新企业界定有新规
为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发改高技〔2005〕2669号文件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经认定的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新办企业优惠有新标准
财税〔2006〕1号文件重新明确了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税或免税的新办企业的认定标准。新办企业的权益性出资人实际出资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的累计出资占新办企业注册资金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5%,超过25%将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优惠。另外,新办企业在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税或免税优惠政策期间,从权益性投资人及其关联方累计购置的非货币性资产超过注册资金25%的,也将不再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优惠。
3、再就业税收优惠新政策
国税发〔2006〕8号、财税〔2005〕186号文件表明,新一轮的再就业税收优惠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延长了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二是扩大了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对象的范围;三是改进了减免税方式。
与原先的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相比,主要区别是:在不能享受优惠的服务型企业的类别方面,新政策删除了“网吧”,但增加了“房屋中介”和“典当”。同时,不再对新办企业和现有企业制定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而是适用统一的优惠政策。税收优惠的计算方式从定率减征变为定额扣减,同时不再以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作为享受税收优惠的前提条件。享受优惠的人员的表述从“下岗失业人员”变为“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更具有可操作性。
4、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有新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8月9日以第13号令发布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将有关内资企业财产损失的税前扣除问题加以全面概括和规范,并从2005年9月1日起实施。纳税人要细细研读新《办法》,按规定办理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
5、已于2008年1月1日全面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与旧法的相应规定比发生了很大改变。
从2008年1月1日起,中国所有的企业都已面对一部全新的所得税法,由于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很大,认真学习、研究新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对企业是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因为,这不仅是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必然要求,更进一步,这对于企业决定今后的投资、发展方向,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做好税收筹划工作更是意义非同寻常。
(二)筹划方案不宜“克隆”
许多企业运用税收筹划带来了明显的收益,于是另外一些企业把这些企业的经验当作金科玉律,不顾自身实际,纷纷不折不扣地加以复制。在未掌握税收筹划精髓的情况下,盲目跟风、模仿,甚至简单复制,反而致使企业承受了不必要的损失。
例如某高新技术企业,其建筑产品技术含量较高,材料成本较低,主要销售对象为建筑单位。两年前该企业还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对现行的增值税政策了解不多,这家企业只是一味地复制其他企业的做法,通过种种方法把自己的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转变成一般纳税人。由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而该企业外购原料少,能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多,导致该企业增值税税负高达116%。此时,该企业才意识到转变身份带来了沉重的税负。为了减轻税收负担,他们采取销售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偷逃税款,最后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事实上,税收筹划并不排斥模仿复制,但要求企业在模仿复制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差异。
一是考虑行业差异。不同行业间企业税负不同。如商业与工业企业缴纳增值税,非工业性劳务企业缴纳营业税,税负悬殊,缴纳营业税的不同行业税率不同,不同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不同,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存在差异等等。
二是考虑企业规模差异。即便是同行业、同类产品,企业生产规模不同,税负也有差异,这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中表现尤为突出。
三是考虑企业经营环节差异。企业经营环节有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由于消费税仅在生产环节征收,而对之后的再批发和零售则不再征收,不同经营环节税负有差异。
四是考虑征收方式差异。同一收入来源,税务机关会根据各税种的不同特点和征纳双方的具体条件而采取不同的税款征收方式。如查账征收、核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等等。
由于上述差异的存在,因此,确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企业一定要考虑自身个性因素,因地、因事、因时慎重选择筹划方案,不宜简单模仿复制,在税收筹划热潮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